重!磅!好!消!息!
鄂州境内首条城市轨道交通
葛店地铁
今日正式获国家发改委批复!
▲国家发改委网站截图
1月4日
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市
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
(2019-2024年)的批复》
其中提到要建设这些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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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同意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建设12号线、6号线二期、8号线三期、11号线三期(武昌段首开段、新汉阳火车站段和葛店段)、7号线北延线、16号线、19号线、新港线项目,规划期为 2019-2024年。
(点击可查看大图)
建设规划
11号线三期工程分为三段实施,其中武昌段首开段自武昌火车站至白沙洲,线路长4公里,设车站2 座,投资 79.89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6年;新汉阳火车站段自黄金口至新汉阳火车站,线路长 2.2 公里,设车站 2 座,投资 39.01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6 年; 葛店段自左岭至葛店南,线路长 3.7 公里,设车站 1 座,投资 16.25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2 年。
主要技术标准
6号线二期、8号线三期、 11 号线三期等延伸线路与原线路设计标准一致,采用 A 型车, 最高运行时速 100 公里。
资金安排
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469.07亿元,其中资本金占 40%,计587.6亿元,由武汉市政府及经开区(汉南区)、新洲区、黄陂区、江夏区、东西湖区、东湖高新区、 葛店开发区财政资金承担;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以银行贷款为主,并辅以多元化融资模式。
实施保障
近期建设项目由武汉市政府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建设和正常运营,结合城市开发进程,把握节奏、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功能层次,保障市域快线和都市圈城际铁路的功能发挥。统筹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周边生态环境以及建设工程的关系,有序推动项目实施。深化近期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优化车辆基地布局,控制好建设用地,做好资源共享。专项规划设计车站周边土地利用和交通接驳,研究城市轨道交通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高效换乘方案。高度重视网络化运营人才培训和储备,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做好资源开发和经营工作,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国家发改委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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