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第一家妓院是由政府投资兴建的官方妓院。公元前645年,管仲被齐桓皇帝任命为“奴鲁”。到了秦汉时期,“乐户制度”、“嫖娼制度”和“青楼文化”逐渐形成。
唐代无疑是嫖娼王朝的最高地位。薛涛,一个著名的天才女子,生来就是妓女。她出土于淅川解都,一位部委领导人,并成为部委级秘书。
在宋代,卖淫与文人斗争激烈,你进窑前羞于说自己是文人。刘勇,一代诗人,不能不说他是寻花寻柳的结果,而是因为他太善良,郁闷,最后死在妓女的床上,或年轻女子为他的后果集资。
宋朝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公务员可以让妓女陪酒跳舞,但不能陪睡觉,即陪两个,不陪三个。如果有人触犯了法律,就把他们拽出来,打他们,用双重方式惩罚他们,把他们降为普通人。
南宋时期,崇安之县“天天开宴,到大旦,到处叫妓女”被弹劾,最终沦为县书,相当于从县长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宋仁宗为帝时,还规定检察机关人员不得使用妓女。当时,据说“妓女不能自娱自乐”。宋神宗在位时,就扩大到全科督察的范围。
然而,一年中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皇帝的生日,意思是“神圣的日子”。难道没有这样写的诗吗?“共君今夜不须睡,未到晓钟犹是春”
在明朝,这是另一个场景。在明代,卖淫业极为发达。许多高级官员和地方暴君不做生意。他们要么去妓院,要么每天去妓院。甚至有人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写了《嫖经》,成为当时客户的行动宝库。
朱昭基在明宣宗成为皇帝之前,看到全国烟瘟疫横行,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关闭妓院,严查嫖客贪官。
可以说,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反色情活动。他关闭了大明、北京和13个省份的所有政府妓院,这些地方已经运营了几十年。官员嫖娼,永久清理出公务员队伍。读书人嫖妓,在科考中不予录用。
但是没过多久,明玄宗在38岁时去世了。他死后,色情业迅速反弹,变得“肆无忌惮”。
到了清朝,嫖娼被提到了法律的高度。扬州作为全国最有名的红灯区,性工作者非常紧张,风很大。
她们一听说需要镇压,就集体逃走了。《扬州鼓吹词》描写:“一逢禁令,辙生死逃亡,不知所之。”
顺治皇帝两次砍掉了教堂里女孩的音乐,并拉走了48名受训来替换妓女的太监。
康熙皇帝还禁止卖淫,他颁布的法令中明确规定:“伙众开窑诱取妇人子女,为首照光棍例斩决,为从发黑龙江等处给披甲人为奴。”
它甚至禁止色情书籍和杂志,色情歌曲和舞蹈,以及男女混合的群众活动。
当雍正皇帝到来时,他命令全国废除音乐登记制度,国家不再支持妓女。嘉庆皇帝从立法角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卖淫嫖娼的处罚。《大清法》修订后规定:“长期在京城内外攫取妓女,开办软棚的,除例行处罚外,还应当向房屋所有人出租,一月犯八十棍第一罪……”
太平天国的领导人为了防止妓女腐蚀军心,已经尽一切可能消除色情。
洪秀全在回顾军队时说:天下多男子,尽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皆姊妹之群,天堂子女,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
太平军不分男女老幼,老婆孩子,几乎都在军中。洪秀全为了防止出乱子,分别编入男馆、女馆,史载:“令阖城男女分别信馆,不准私藏在家……私犯天条……一经查出,立即严拿,斩首示众,决不宽赦。”“凡强奸经妇女喊冤,立即斩首示众,妇女释放,如是和奸,既属同犯在条,男女皆斩。
而且发现卖淫和卖淫,无论是嫖客还是年轻女子,都不会被关押15天判处这样的轻刑,而是直接斩首。在中国古代,这种禁止卖淫的最残忍的手段确实非常有效。在《太平天国革命经验》一书中,以肯定的语气称“妓女在太平军政权内完全绝迹”。
然而,洪秀全属于一个对别人要求更多,不求自己的人。他家里有几百个女人,供他每日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