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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被抓会罚款多少呢?卖淫嫖娼行为会不会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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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夜狼 发表于 2018-11-30 21: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对于嫖娼被抓会罚款多少这一问题或许还有很多人不知道吧,以及在被罚款后还会不会受到其他法律的处罚呢?

一、一般规定

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加大了对嫖娼行为的打击力度,其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现在一般都是要拘留,只有情节较轻,才可能是罚款,至于情节较轻,一般是还没来得及干或者只是去“打飞机”等等,而且还不一定就是罚款,也可能是拘留五日。




二、实际处理情况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




三、卖淫嫖娼行为的处罚标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规定

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卖淫、嫖娼的,一律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第五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 嫖宿不满十四岁的幼女的,依照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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