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信用系统的完善,国家对各种老赖的打击越来越严厉,前几天下发的《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给予了老赖“一拳重击”,将那些恶意不还钱的人的侥幸心理彻底消灭,其实在这之前,国家就出台相关政策,对于恶意欠钱不还的借款人,将限制这类借款人的出行,不能进行高消费,限制购买不动产,甚至连子女上学都要收牵连。
近期,山东一所高中的招生简章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原因是该校的招生简章中明确的显示,报名学生的家长必须无失信记录,无独有偶,湖北黄冈的一名学生报考航空院校,因为其父母被列入失信名单,难以通过招考单位的审查。
针对上述事件,广大网友各抒己见:
支持者说:当前社会下,失信的代价较小,要想真正的震慑老赖,就必须从他们的切身利益入手,让老赖也感觉到“痛”,而且失信人如果真的顾忌到自己子女的长大,就应该自身做出表率,而不是欠钱不还。如果自己还是一意孤行,恶意赖账,就不要抱怨社会对自己和子女不公,因为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
反对者认为:老赖固然可恶,但是不能涉及子女,俗话说,一人做事一人当,犯错的是父母, 子女为什么要被拖累,这样做完全是21世纪“连坐法”,有违教育公平的原则。
那么,限制老赖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合理吗?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7条,限制失信人员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请注意,这有两个条件,一个是高消费,如果有能力让子女就读学费特别高的学校,那么就表示借款人有一定的偿还能力,就应该把欠账还上,况且限制的只是私立学校,对于公立学校只要走正常的流程也还是可以就读的。
而且规定显示,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须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不难看出,只要借款人如实偿还债务,即使之前已经进入失信名单,也是可以特殊申请的,不会影响子女的受教育权。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请广大借款人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信用,不要因为自身的原因让子女背锅,影响子女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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